连三委〔2017〕31号
关于同意新八村党员大会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批复
中共三水瑶族乡新八村总支部委员会:
你们《关于新八村党员大会部分党员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的请示》收悉。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和中央有关规定,经研究,同意邓仁花等7名同志,经党员大会审查通过后,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。
中共连州市三水瑶族乡委员会
2017年6月12日
三水瑶族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印发
(共印5份)